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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十二笛

·四通十二笛 南朝梁武帝创用的以弦律为主而辅以笛律的正律器。“通”就是弦律的正律器“律淮”,共四件,每件有三根弦。第一件称为“玄英通”,施应钟、黄钟、大吕三弦。第二件称为“青阳通”,施太簇、夹钟、姑洗三弦,第三件称为“朱明通”,施中吕、宾、林钟三弦。第四件称为“白藏通”,施夷也南吕、无射三弦。从黄钟弦长九尺开始,按三分损益律来定其它各律的弦长。又,各弦因丝数多寡而异其弦径的粗细。黄钟弦的弦径最粗,用270丝,为黄钟弦长9寸(作十倍计)律数的三倍;其它各弦的丝数,都同样为各该弦长律数的三倍。“笛”即笛律,共十二支,其音高完全符合于四通,称为“用笛以写通声”。四通十二笛中,仅黄钟一律合于“古钟玉律”的音高,具有绝对音高的意义。该黄钟律管的长度为梁法尺9寸(合今20.925243厘米),内径为3分(合今0.6975081 厘米), 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