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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乐

·雅乐 一般泛指宫廷的祭祀活动和朝会仪礼中所用的音乐。起源于周代的礼乐制度,用于郊社(祭祀天地)、宗庙(祭祀祖先)、宫廷仪礼(朝会、燕飨、宾客等)、射乡(统治者宴享士庶代表人物)以及军事上的大典等。后世祀奉先贤的活动如祭泰伯、祭孔)也模仿、应用郊社、宗庙之乐。周代的礼乐制度对上述不同场合中的仪式和曲目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相传为黄帝至周武王各代所制的六乐用于天子和少数王侯亲白主持的祭祀大典和重大的宴享活动,后世的儒家把它奉为雅乐的最高典范。
    《诗经》中的风、雅、颂,很多是周代的雅乐曲目。“周颂”中的《清庙》、《雍》等篇用于天子亲自主持的郊、庙活动。“大雅”,据朱熹说是“会朝之乐”。“小雅”中的鹿鸣》、《鱼丽》、南陔》等篇是天子、卿大夫普遍用于宴享活动中的礼仪节目。“国风”中“周南”、“召南”的《关》、《采》、《采蘩》等篇,本是民间乡乐,在宫廷中被采用作房中乐也用于宫廷中低于大飨一级的燕饮活动在宫廷外也有卿大夫用于宴享士庶的。周代郊、庙、燕、射之乐,本无统一名称,在春秋、战国期间才开始被称为雅乐或雅颂之声。《论语·阳货》:“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子罕》:“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苟子·乐论》:“故人不能无乐……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都说明雅乐是从雅、俗的对立,先王之乐和郑卫之音的对立而得名的。“雅颂之声”的称谓起于《诗经》编辑成书以后,也反映了雅乐活动是以诗乐中的雅、颂为主的实际情况。
    秦、汉以后的雅乐除历代开国之初,在宗庙之乐中不能歌颂前代功德,因而有所创作外大多袭用旧乐或取旧乐改名、填词,用作本朝的雅乐。例如,秦代改称《武》乐为《五行》,汉代改称《韶》乐为《文始》。但经改朝换代的长期动乱,旧有雅乐大多散失,汉代据传仅存周时的《韶》、《武二曲。历代雅乐中的创作成分,包括吸取与改编民间音乐的成分,常因时代而有不同。一般每当政治上形成大一统以前,或在历代开国之初的雅乐中,音乐的创作成分较多。如汉初采用大风歌》和巴渝舞》人雅乐。南北朝的雅乐是“陈、梁旧乐,杂用吴、楚之音;周、齐旧乐,多涉胡戎之伎”(《旧唐书·音乐志》)。隋初的曹妙达受命教习雅乐,迎神用的《元基曲》,献奠登歌用的《倾杯曲》,都源于民间俗乐。但至开皇十四年(公元594年),原有的燕乐曲调就被保守派的牛弘等人完全改掉(见《隋书· 音乐志》)。唐初曾用新创作的《庆善乐》和《破阵乐》作为雅乐的文舞和武舞。后来认为庆善乐》“不可降神”,《破阵乐》“不人雅乐”,于是,“郊庙用《治康》、《凯安》如故”(见《新唐书·礼乐志》)。隋、唐以后,雅乐与俗乐的区分愈加分明,雅乐的僵化程度也随之日益严重。雅乐中的另一种创作成分是文臣受命撰写歌词,由乐官“协律”,据旧乐或当代曲调改编乐曲,如汉武帝时司马相如等作辞的《郊祀歌》十九章等。宋代雅乐曲调中,另有一种拟古的诗乐,赵彦肃所传《大唐开元风雅十二诗谱》即是一例。
    广义的雅乐包括宫廷中不带或少带礼仪性质的燕乐。唐代的太乐署兼管燕乐。隋、唐燕乐乐曲流传到日本,即被称为“大唐雅乐”。其后,士大夫创作的音乐,或符合士大夫口味的音乐,也往往被称为雅乐或雅音。至此,“雅乐”的概念已从乐种的区分引申为风格上的区分。
    周代郊、庙大典中使用的雅乐乐器,有、敔、搏、钟、、建鼓、应、箫(排箫)、笙、、埙、、瑟等。其中的一部分,如、敔、搏等件,至少到东周以后,看来是专用于雅乐的而多数乐器甚至包括钟、磬在内也都在非礼仪性质的宫廷燕乐中使用。竽、瑟、、箫等件并仍在民间流传。秦、汉以后,钟、磐、建鼓等成为雅乐专用;笙在各个朝代都兼用于民间俗乐,埙、、排箫、敔、瑟等件,到明、清两代已先后在民间失传,因此成为雅乐专用乐器。汉以后各代雅乐所用乐器,大体遵循周代体制有所增减音俱全似乎是必不可变的规格。历代也有增创,如汉武帝祠太乙用“箜篌瑟”, 宋代增“拱管”、九弦琴、五弦阮等。后世还有采用民间俗乐中龙笛、唢呐等人雅乐的。也有失传后、仿古拟制失真的,如清代的编钟、凤箫等。仿古失真的雅乐乐器往往徒具形式,甚至不能演奏(如雷鼓之类),说明封建社会后期的雅乐乐器带有礼仪陈设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