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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

·乐府 u秦、汉时期,以“少府”掌宫廷供奉时,其下所属的音乐机构。《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属官有太乐、太祝…… 太医六令丞。”“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 乐府…… 十六官令丞。”汉代创立乐府的时间,历代有争议。《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 乃立乐府,采诗夜诵。”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唐代颜师古《汉书》注,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宋代郑樵《通志·乐府总序》皆据此将乐府的创立定在武帝时,一般据颜说,认为是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宋代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清代何焯《义读书记》据《汉书·礼乐志》“孝惠二年(公元前193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 ”认为或应早于武帝,可能《汉书》有误。此外,还有一些早于《汉书》的史料。如1977年始皇陵出土的错银小钟,纽侧镌有篆书“乐府”二字。《史记·乐书》:“诗三侯之章……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肄旧而己。”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新书》论制匈奴之策:“上(孝文)使乐府幸假之但乐……使降者时或得此而乐之耳。”乐府与太乐的关系,历代亦有争议。《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两者分立。王运熙《乐府诗论丛》以为太乐掌雅乐而乐府掌俗乐,分立二署。郭茂倩以为武帝以前无乐府,乐府令之名只是“始以名官”。清末沈钦(左卓右卜)《汉书疏证》以为乐府令之名,实为“以后制追述前事”,都不承认分立之说。汉哀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罢省乐府,因此亦有“罢”(停办)与“省”(裁减)两种解释。晋代、隋代,或有太乐乐府(《晋书·律历志》),或前作乐府而后名太乐(《隋书· 音乐志》),皆不分立。唐代大乐署之外无乐府,而另设教坊、梨园,此后就不再有乐府设施。v诗体名称。从乐府官署所搜集的诗歌得名,见郭茂倩《乐府诗集》。后世更引申为包括词曲、戏曲在内的音乐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