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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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音乐院

·国立音乐 我国现代第—所专业音乐院校。192711月建立于上海。创办人为当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大学院长的蔡元培。由蔡兼任院长,肖友梅任教务主任。不久,改由肖友梅任代理院长。该院建院章程中曾提出“输人世界音乐,整理我国国乐”的宗旨。学制和课程设置,大体上仿照欧洲音乐院校。1928年秋,设预科、本科、专修科,分理论作曲、钢琴、管弦乐器、声乐、国乐五组。实行学分制,设有选科,分高、中、初三级。建院后至19297月,曾出版院刊三期。19299月,改名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海国立音专)。校长肖友梅。1930 1937年,黄自任教务主任并教授作曲理论、音乐史等课程。教师多为欧美留学归国的音乐家,也有不少外籍人士。192911月至1933年底,出版校刊(第三期起刊名《音》)39 期,报导学校情况,发表少量文章和音乐作品。1930 1931年,出版音乐期刊《乐艺》六期。1934年以“音乐艺文社”名义编辑出版《音乐杂志》四期。抗日战争开始后,学校羁留上海,校址迁入租界,有不少师生到后方。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租界被日军占领,学校被汪精卫伪政权接管,改称国立上海音乐院。这时—部分师生离校另办—私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1938年后,重庆和西南诸省聚集了不少上海国立音专的师生,及北平(今北京)等地的音乐家。194011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集中—批音乐家,在重庆青木关成立国立音乐院。最初由教育部次长顾毓代理院长,1941年秋杨仲子任院长;1942年,陈立夫曾—度兼院长;1943年后,由吴伯超担任院长。应尚能、李抱忱、陈田鹤先后任教务主任。建院初设五年制专修科和实验管弦乐团。专修科分国乐、理论作曲、声乐、键盘乐器、管弦乐器五组。1941年曾办音乐教员讲习班。1945年增设十年制幼年班国民党中央训练团音乐千部训练班(其中教师也多半是原上海国立音专师生)1942年结束,教育部将其接收后成立国立音乐院分院,1943年迁重庆松林岗,院长戴粹伦。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国立音乐院本院迁南京,幼年班迁江苏常州。分院改名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后迁上海,将原在上海的两个音乐院校并该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立音乐院及其幼年班于1950年春迁天津,与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中华音乐院和解放区的华北联合大学文艺部音乐科等合并,改组建成中央音乐学院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改建成为中央音乐学院分院,后改称上海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