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晖(1891—1967)作曲家。湖南湘潭人。1910年前在家乡读小学、中学时,曾广泛接触民间音乐,学习演奏民族乐器。1912年长沙高等师范毕业后,在北京和长沙,任机关职员、报刊编辑、学校音乐教员等。1916年参加北京大学音乐团活动。1920至1927年在上海任职中华书局主编《小朋友》周刊;创办中华歌舞专科学校。1928年组织“中华歌舞剧团”赴南洋演出;1929年返护后改组称“明月歌舞剧社”,迄1936年。抗口战争中赴重庆,1940年任中国电影制片厂编导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在上海电影制片厂工作,并被聘为中国音乐研究所通讯研究员。
“五四”运动后的十年间,为改迸普通音、乐教育及推广国语,创作了十二部儿童歌舞剧和二十四首儿童歌舞表演曲。其中许多反映了“五四”时代科学与民主的精神。音乐、常选用民歌、戏曲曲牌等改编写成,具有民族风格。词曲通俗流畅,适合儿童演唱,被当时中小学校广泛采用为音乐教材。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至抗日战争前这段时期,编演了一些委靡颓废的歌舞音乐,如《毛毛雨》、《特别快车》、《妹妹我爱你》、《桃花江》等,成为我国三十至四十年代音乐商业化畸形发展的一个开端,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儿童歌舞剧的代表作有《麻雀与小孩》(1921)、《葡萄仙子》(1922)、《月明之夜》(1923)、《小小画家》(1928)等。儿童歌舞表演曲代表作有:《可怜的秋香》(1921)、《好朋友来了》(1921)、《努力》(192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