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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

·元杂剧 我国最早出现的一种戏曲。盛行于元代。或称元曲。又名北杂剧。有人认为在金代已形成,盛行于元,因此又称金元杂剧。元杂剧最初是金院本中的一种演出形式,后来从金院本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戏曲艺术。因此,院本、杂剧二词常通用。元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院本、杂剧,其实一也;国朝(元朝),院本、杂剧始厘而二之。”元杂剧是一种以唱曲为主的戏剧,所用的音乐称为北曲。剧词、音乐的结构十分严谨。一本戏通常分为四折,外加“楔子”,这种戏剧结构形式,是按照音乐的四组套曲的形式构成的。演出形式,全剧只由主角一人歌唱,其他角色只有说白,这是一种由说唱故事转化为扮演故事的戏剧形式。剧中主唱的男主角称为“正末”,女主角称为“正旦”。杂剧的剧目可分为“末本”、“旦本”两种。元杂剧优秀的作家和作品极多,如关汉卿的《窦娥冤》、《望江亭》、《救风尘》,王实甫的《西厢记》,马致远的《汉宫秋》;白朴的《墙头马上》,郑德辉的《倩女离魂》等。这些作家和作品在文学史、戏曲史上影响很大。有不少作品改编后至今尚流传在戏曲舞台上。元杂剧的歌唱艺术也有很高成就,不少知名演员,都是出色的歌唱家。如名重一时的珠帘秀、梁园秀、陈婆惜、金莺儿、米里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