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弦琴

仿佛弦指外,遂见初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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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论文

王坦,曹庭栋的琴律研究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01-13    点击次数:

  王坦  字吉途,乾隆初年南通州人。从小跟父亲学琴时,就对古今定调名称的矛盾现象提出了疑问。受到父亲的训斥,以后就“不敢复请。”但他对于这一个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总是“怦怦于心,历有年所。”父亲去世之后,他又“挟琴走四方。有善琴者,即与之住复质疑,卒未得一当。”向琴人请教也没有结果,于是又向藏书家借阅历代律书,关于琴律的向题还是始终得不到解答。最后他自己“反复潜玩,沉思累日夜。以五声之数核其理,然后悟一弦之为徵也。”原来琴的七条弦序,在演奏中早已经是第一弦为徵音,可是在许多理论著作中,却一直把它作为宫音,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矛盾现象。由于他弄通了这一关键问题,和它相联系的许多问题,也就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于是王坦“引而伸之,触而长之”,经过了五年的努力,在乾隆九年(公元1744),写出了《琴旨》一书。此书被誉为“发前人之所未发之旨”(《琴旨•自序》)。以后琴家,如吴灴、陈世骥等人,都从这本书中得到了有益的启示。
  王坦懂得琴曲最初是由歌唱演变而来的,但他和严澂一样,对后世一字对一声的填词做法,非常反感,认为是:“谬种流传”,不仅失去了“歌永言”的传统,而且远不如元曲那样“抑扬高下”、“宛转可听”。他认为古曲离开了原词,传之已久,不需重新填配,以免“岐而二之”。主张就音乐本身来欣赏,说:“声音之道,感人至微,以性情会之,自得其趣,原不系乎词也”(《琴旨•有词无词说》)。
  对于琴派,王坦认为是由于不同的生活风尚所导致的,“五方风气异宜,故俗尚不一。”说它们“传派虽分,音律实合。”并评论当时琴派说:“中州派高古端严,宽宏苍老,然用意过刚,殊失优柔乐易(意?)。浙派清和善俗矣,惜其填词合曲,好作靡曼新声。八闽僻在边隅,唐宋后始预声名文物,其派多弃古调,务为不经之词,岂无乖于正始?金陵派之参序有节,抑扬有纪,可谓得古韵之遗。第取促节繁声,犹未免六代淫佚之失。”在这些派别中,他对浙派、八闽肯定较少,对中州、金陵肯定较多。最后谈到虞山派,则大为赞扬:“一时知音,遂奉为楷模,咸尊为虞山派。”虽其中也有人“喜工纤巧,好为繁芜”,那是他们“以膺乱真”的缘故(《琴旨•支派解异》)。
  曹庭栋(公元1699—1785)字楷人,号六圃,嘉善人。他“绝意进取,闭门读书”,以绘画知名于时。从小学琴,以后历考汉、唐律书,发现“论者纷纷,卒无定法。”原因是理论和实践脱节,“论律者空言其理,而不能施于用;以指法授受者,能施于用,而究其理,于是往往相左。”经过他自己的钻研,于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写成《琴学内外篇》,《内篇》论“琴律正、变,倍、半之理,及定徽转调之法。”《外篇》则“荟萃古今琴说,而以己意断其是非”(《四库存目提要》)。
  通过王坦、曹庭栋的研究,进一步澄清了从汉代以来的比附谬说,如把一、二弦比为君臣,把十三徽比为十二月加闰月,把琴长的三尺六寸半比为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等等。这类胡诌,长期充斥在琴论领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过许多琴人的努力,才得以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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