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7处宗教场所可燃香 40厘米以上“高香”被严禁
发布日期:01-01 点击次数:
北京晚报讯 25日,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宗教局、市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对有燃香活动的宗教旅游场所进行了首次公开检查,并明确要求宗教场所内要规范燃香,倡导“三支香”,并禁止40厘米以上“高香”进入景区。
北京市18个区县中有11个区县17处宗教旅游场所有燃香活动。各相关部门成立了北京市规范燃香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有燃香活动的宗教旅游场所现场检查了燃香场所环境布置、佛香销售管理、燃香秩序和应急预案等情况。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燃香活动,要求景区大门口要有明确告示,查堵超长、劣质燃香流入景区。